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 ,进一步完善人才选聘、培养和管理机制,保障学校优质校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校内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距退休工作年限已不足3年、不能完成一个任期的教师,原则上不再选拔。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立德树人、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
4.坚持动态管理、重在培养的原则。
三、选拔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带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做好教研、教改、新课程开发、专业建设等工作。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掌握本专业及专业群的最新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对高职教育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熟悉本专业各教学环节,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专业实践等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引领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5.在产教融合方面勇于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创新,成绩突出。
6.近五年积极主持或参与教研、科研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院级或参与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实训基地、特色或品牌专业等)建设。
(2)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本专业各类技能大赛并分别获二、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3)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或高职教育理论)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
(4)担任副主编或主编,有本专业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5)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前3名)及以上科研项目,并已结题。
(6)主持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7.系统讲授过2门专业课程,近两年教学工作量充足、教学质量考评至少一年为优秀。
8.经学校认定为A类“双师型”教师(公共课教师不要求具备此条件)。
(二)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组织实施专业课程建设,在课程建设中起骨干示范作用。
4.具备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实践能力。
5.具备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全心理素质、社会生活本领、协作精神的能力。
6.近五年,积极主持或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院级或参与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特色或品牌专业建设等)建设。
(2)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中成绩突出,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学质量奖。
(3)指导学生团队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前5名)荣誉。
(4)参加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各类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荣誉。
(5)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或高职教育理论)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
(6)主编或参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7)主持或参与院级及以上(省级前5名,国家级前7名)科研项目,并已结题。
(8)主持或参与(前3名)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7.近两年教学工作量充足、教学质量考评至少一年为优秀。
8.经学校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公共课教师不要求具备此条件)。
四、选拔名额
专业带头人按照国家级骨干专业3人,省级骨干专业2人,校级骨干专业1人选拔;骨干教师按照国家级骨干专业不超过三分之一、省级骨干专业不超过四分之一、校级骨干专业不超过五分之一、非骨干专业不超过十分之一的比例,在本专业教师中选拔;公共基础课教师按照课程建设成果,参照上述名额和比例,在本学科教师中选拔。
五、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并提供学历学位、教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
2.院部推荐。院部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师德修养、思想品质、业务水平、教学与科研的数量和业绩、发展潜力以及研究目标等进行评定,择优推荐。
3.资格审查。成立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科研处参加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候选人名单。
5.审批和公示。人事处负责将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在人事处网站公示一周。
6.颁发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发文确认,颁发聘书。
六、岗位职责
(一)专业带头人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制定与修订,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建设规划。
2.负责本专业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实施。
4.负责本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
5.每年系统承担1-2门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6.聘期内举办1-2次院级(及以上)专业学术讲座或报告。
7.聘期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1项。
8.聘期内主持完成1项校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提交1篇高质量的本专业调研报告。
(二)骨干教师岗位职责
1.主持或积极参与本专业课程建设、课程改革工作,承担1门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2.指导本专业学生的专业竞赛和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示范性公开课教学活动。
4.参与本专业建设工作并起骨干作用。
5.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市、厅级一等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教改项目。
6.主持完成1项校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
七、考核管理
1.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2.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院部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与学校和教学院部签订目标责任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合岗位职责,制定任期内专业发展计划书和个人发展计划书,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相关项目进行审核。落实工作由院部负责。
4.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专业带头人在全校范围公开述职,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骨干教师在本教学院部范围内公开述职,院部按目标管理责任书,在认真评议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初审结果报学校审议。
5.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3年期满进行任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不得参加下一任期选拔;考核合格者,可以优先参加下一任期选拔。
八、培养和待遇
1.优先选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技术交流、学术会议、访问学者等活动。
2.优先资助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和省级教研、科研课题。
3.优先选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顶岗实践、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
4.优先推荐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有关评优、评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校推荐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应从校级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评选产生。
5.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培养期间完成的科研项目和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6、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主持完成的校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相关经费资助办法另行制定。
九、其他
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2.专业带头人聘期目标责任书
3.骨干教师聘期目标责任书
4.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5.骨干教师考核表
附件1: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 名:
申 报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所 在 院 部: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日
一、申报人简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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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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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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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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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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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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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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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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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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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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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位、取得时间及授予国家或地区、学校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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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部门 |
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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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情况 |
起止年月 |
进修学校、单位及国别 |
进修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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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五年教科研工作情况
承担的主要教科研任务情况 |
项目名称 |
经费 (万元) |
起止时间 |
本人 职责 |
项目来源 |
鉴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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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
教学工作情况 |
授课 名称 |
课程 性质 |
授课起 止日期 |
授课 对象 |
授课 学生数 |
总学时数 |
教学考 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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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五年发表或出版的重要论文、论著情况(列名不超过10篇、部)
论文、专著名称 |
年份 |
学术期刊或 出版社名称 |
卷 (期) |
页 |
作(著)者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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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五年教学、科研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
奖励类别、等级 |
授予单位 |
获奖时间 |
本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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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部推荐意见
签字 院部公章 年 月 日 |
院部评议推荐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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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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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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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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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意见
教务处意见 |
签字: 部门盖章 |
科研处意见 |
签字: 部门盖章 |
人事处意见 |
签字: 部门盖章 |
八、学术委员会意见
签字 学术委员会公章 年 月 日 |
学术委员会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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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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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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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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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学校意见
附件2:
专业带头人聘期目标责任书
(201 年9月 —201 年8月)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和《关于聘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制定 专业带头人 三年 聘期目标责任书。
一、主要任务
(一)专业建设
1.负责本专业的整体规划与建设。主持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制定与修订,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建设规划。
2.负责本专业课程改革。主持研究制定课程标准,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评价方式改革。
3.负责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与实施。
4.加强本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学期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5.按照学校总体安排,组织完成本专业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任务。
6.聘期内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本专业调研报告。
7.完成学院及教学院部安排的相关任务。
(二)教育教学
1.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课教师减半)。
2.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的建设工作。
3.积极组织研究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负责组织实施。
4.聘期内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或学历进修培训1次,或参加顶岗实践或社会服务1次,或举办专业公开课2次以上(需提前在教务处备案)。
5.负责本专业教师团队的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整体教学能力。
(三)教改科研
1.聘期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
2. 聘期内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1项。
3. 主持完成1项校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
4. 聘期内举办学术讲座1-2次,参与专业教育、学术活动不少于3次(需提前在科研处备案)。
二、主要措施
1.有计划地通过自学、培训等形式,加强本专业教师的师德教育、职教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
2.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
3.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通过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落实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任务。
5.有计划地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科研项目申报。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
学院依据专业带头人考核指标,任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奖励
1.专业带头人任期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
2.择优推荐专业带头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选拔。
3.专业带头人在申报职称、岗位聘用、等级晋升、国内外访学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处罚
1.专业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不得参加下一任期选拔。考核合格者,可优先参加下一任期专业带头人选拔。
2.专业带头人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及相应待遇:
(1)出现教学事故。
(2)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
(3)在现场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由于教师过失造成安全事故。
(4)连续2学期教学质量排名在其教学院部平均分以下,或连续2年教学质量考评均未达到优秀。
(5)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其他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教学院部、专业带头人、学校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主管校长: 专业带头人:
年 月 日
附件3:
骨干教师聘期目标责任书
(201 年9月—201 年8月)
根据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和《关于聘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制定 专业骨干教师 三年 聘期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任务
(一)课程改革
1.完成XXXXX课程的改革调研报告,负责该课程的改革与建设,并提交整体建设方案。
2.协助专业带头人做好专业发展规划与建设工作。
3.协助专业带头人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与实施。
4.完成专业带头人安排的本专业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5.指导本专业学生的专业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6.完成本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相关工作。
7.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完成教学院部及专业带头人安排的相关工作。
(二)教育教学
1.每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60课时。
2.参与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教学设计的制定审核。
3.积极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4.聘期内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或学历进修培训1次,或参加顶岗实践或社会服务1次,或举办专业公开课2次以上(需提前在教务处备案)。
5.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三)教科研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副主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教研论文1篇。
2.获得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市厅级一等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教改项目。
3.主持完成1项校内教研、教改、科研课题。
4.聘期内举办学术讲座或参与专业教育、学术活动不少于2次(需提前在科研处备案)。
二、主要措施
1.通过自学、培训等形式,加强师德修养、职教理论和专业技术学习。
2.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通过社会服务、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完成实践锻炼任务,不断提高技能水平。
4.有计划地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各级教科研项目申报,提高教研、科研水平。
三、考核奖惩
(一)考核
教学院部依据骨干教师考核指标,组织任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教学院部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奖励
1.骨干教师任期考核优秀者给予一定奖励。
2.骨干教师在申报职称、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或国内外访学等进修培养方面优先考虑。
(三)处罚
1.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不得参加下一任期选拔。考核合格者,可以优先参加下一任期骨干教师选拔。
2.骨干教师在聘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其资格及相应待遇:
(1)出现教学事故。
(2)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
(3)在现场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由于教师过失造成安全事故。
(4)连续2学期教学质量排名在其教学院部平均分以下,或连续2年教学质量考评均未达到优秀。
(5)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四、其他
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教学院部、专业带头人、学院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教学院部负责人: 骨干教师:
年 月 日
附件4:
专业带头人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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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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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情况综述(依据目标责任书): 本人在担任专业带头人期间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仅供参考) 1.主持并参与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修订。 2.主持并参与xxx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开展xxxxx公开课。 3.主持或参与xxx专业x门课程的课程标准编制、审核和修订。 4.主持或参与xxxx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5.主持并参与xxxxx新专业的开发建设。 6.参与xxxxx专业教学改革课程《xxxxx》的教学研究。 7.主持或参与xxxxx专业“xx实训”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8.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培训,xxx,参加继续教育培训,xxx。 9.主持或参与xxxxx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指导任务书的编制。 10.正式出版著作、教材;发表论文;完成项目及获奖情况。 11.开展x次xxxx专业(学科)方面的院级学术讲座。 12.获得xx荣誉。 本人签字: |
所在教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意见: 考核分值: 等次: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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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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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完成情况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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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 师风 (10分)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优秀,工作积极主动,模范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学院和教学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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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30分) |
组织本专业的规划与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及专业群的建设与改革方案。(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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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与社会、行业紧密联系,组织专业调研与论证,编写专业调研报告,把握本专业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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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方案可操作性强,实施情况好。(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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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任务书列出的其他工作(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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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25分) |
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质量考核达到目标责任要求;负责本专业课程标准的审核和教学设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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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或学历进修;参加顶岗实践或社会服务;举办专业公开课;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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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规划设计顶岗实习任务目标,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加强指导并做好顶岗实习、毕业设计的有关文件资料科学分类收集。(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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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25分) |
教研科研课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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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及参编教材(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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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专业教育及学术活动(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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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10分) |
聘期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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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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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完成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所填内容由所在教学院部、教务处、科研处审核并加盖公章,评价分值由考核小组填写,双面打印。
附件5:
骨干教师考核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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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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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情况综述(依据目标责任书): 本人在担任骨干教师期间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仅供参考) 13.参与x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与修订。 14.主持或参与xxx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开展xxxxx公开课。 15.主持xxx专业x门课程的课程标准编制、审核和修订。 16.主持或参与xxxx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17.参与xxxxx新专业的开发建设。 18.参与xxxxx专业教学改革课程《xxxxx》的教学研究。 19.主持和参与xxxxx专业“xx实训”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20.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培训,xxx,参加继续教育培训,xxx。 21.主持和参与xxxxx专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指导任务书的编制。 22.正式出版著作、教材;发表论文;完成项目及获奖情况。 23.负责或参与xxx 学生技能大赛。 24.获得xx荣誉。 本人签字: |
所在教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考核小组意见: 考核分值: 等次: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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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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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完成情况 |
评价 分值 |
师德师风(10分)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师德表现突出,工作积极主动,模范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学院和教学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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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25分) |
积极参与本专业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实施专业及专业群的建设与改革方案。(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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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本专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与社会、行业紧密联系,进行专业调研与论证,编写专业调研报告,把握本专业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为专业建设提供决策依据。(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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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方案正确无误、可操作性强,实施情况好。(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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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任务书列出的其他工作(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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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35分) |
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质量考核达到目标责任要求;负责本专业课程标准的开发和教学设计(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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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业教育、专业技能进修;参加顶岗实践或社会服务;开展专业公开课;培养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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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有针对性地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加强指导学生并做好顶岗实习的有关文件资料汇总整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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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科研 (20分) |
教研科研课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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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及参编教材(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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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专业学业指导教育及其他学术活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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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10分) |
聘期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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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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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完成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所填内容由所在教学院部、教务处、科研处审核并加盖公章,评价分值由考核小组填写,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