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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2018年06月24日 11:06  点击:[]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信办〔2010〕18号)等文件精神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信人社事业〔2017〕35号),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促进发展的原则。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岗位设置,确保机构组织之间协调一致,岗位职责明确,各类人员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2.总量控制,保证重点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对岗位实行总量控制,紧缩非教学科研人员岗位,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保证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重要管理岗位的需要,为建设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和人才支持。对有特殊需要的关键技术岗位或专业建设与发展中急需加强的薄弱环节,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

3.分级管理,精干高效的原则。学校对岗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管理重心下移,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提升各单位的办学活力与管理水平。

4.因事设岗,工作量饱满的原则。各单位须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按需规划,因事设岗,制定岗位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任务饱满。凡低一级岗位能够完成的职责不设高一级岗位,凡岗位工作量不饱满的要与相近业务归并设岗。根据实际情况,一岗多能,多职合一。

5.强化考核,薪酬挂钩原则。在全员聘任的基础上,明确每个岗位的任期职责和任务,完善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紧密挂钩,年度考核不能完成岗位任务的减发绩效工资;聘期考核不合格的,降级使用。

三、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

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84%,其中教师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辅系列岗位包括实验、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经济、会计、审计、卫生等八类专业技术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包括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0%。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学校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6%。

四、岗位等级与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级岗位,共12个等级。高级岗位分6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教师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岗位。教授二、三、四级岗位,对应教师二至四级岗位;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对应教师五至七级岗位;讲师一、二、三级岗位,对应教师八至十级岗位;助教一、二级岗位,对应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

教师岗位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为: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教师四级岗位由学校统一设置;教师三级岗位由信阳市实行总量控制与管理,从四级岗位中选拔;教师二级岗位由河南省实行总量控制与管理,从三级岗位中选拔。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中、初级岗位。我校高级岗位设3个等级,对应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其中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遵从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名称。

其他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5:4:4.5,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学校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非常设岗位。首次聘用不涉及特设岗位。

(二)管理岗位

学校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为四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对应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

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4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技术工二至五级,依次对应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

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8%左右、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22%左右,四级及四级以下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70%左右。

(四)各单位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岗位性质类别和规定的内部控制比例设置岗位,岗位数按整数计算,多出岗位由学校统一调配

五、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一)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教师高、中、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晋升,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的晋升,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五年,且连续5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4.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按整年计算。

教师岗位聘用条件详见附件1,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详见附件2。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职员各等级岗位的晋升,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管理岗位聘用条件详见附件3。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二、三、四级岗位,须分别在本工种三、四、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详见附件4。

六、聘用程序

学校岗位聘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形式择优录用。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是: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岗位职责等事项。

2.个人申请。应聘者向所在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填报岗位聘用申请表。

3.单位推荐。各单位对本单位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将推荐结果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议审批。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并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5.公示与签约。对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各岗位受聘人员与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学校委托代理人)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期与考核

1.首次聘用聘期为3年。其中管理岗位六级及以上职员的聘期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相应变更,但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签至退休时间,聘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聘期内新聘人员,聘用合同包含试用期,首聘合同终止时间应与院内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时间保持一致。

3.聘用期满,学校对受聘人员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岗位调整或解聘。六级以上职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考核。

八、首次聘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1.首次岗位聘用时,岗位数以现有在编在册人员为基数,将现有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若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首聘后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解聘或退二进一、退三进一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预留一定数额的空余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未来发展。

2.学校岗位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进行管理,首次聘用不存在三类人员之间转聘问题。因工作需要,学校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之间相互转换的,待本次聘任工作结束后,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本人条件,比照同类人员,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可聘用到相应类别的岗位及等级。

3.本次岗位设置与聘用中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按整年计算;工作业绩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前的业绩成果。

4.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

5.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兼任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明确其主要责任岗位。

6.新调入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尚未进行职称聘任的人员,进入低一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待重新聘任后,按照岗位聘用工作程序进入相应岗位等级。

7.首次岗位设置后必须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以及聘用时间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完成首次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资。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宏观领导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吴正先  余运德

常务副组长:王列富

副组长:王    任运太  李新毓  郭克明  蒋有红

郑延芳  张历凭

 员:黄        张国锋      周巨林

李培启  万福成  杨世万  查新月  许翔宇

何新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王列富(兼)

副主任:黄    周巨林    

 员:李金鹏  王俊杰  刘亚梅      郭耀军

办公室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聘用条件和《岗位说明书》;审查本单位各类人员拟聘各级岗位的资格和条件,推荐拟聘各级岗位的人选及岗位聘用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十、严明纪律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是关系到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院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工作。

各单位和个人在岗位设置与聘用期间,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诽谤他人、收受贿赂。如有违犯者,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教职工有关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投诉。教职工的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受理部门负责为投诉人保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对投诉或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或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严肃处理。

应聘者有权就各级岗位聘用工作机构的决定提出投诉或申诉,投诉或申诉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十一、附则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和办法另行制定。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2018年6月21日


附件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教师岗位设置管理与首次聘用工作,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性质

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是学校岗位的主体部分,在各教学单位设置。

二、实施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含专职辅导员)。

三、设岗原则

(一)保障教学和支撑科研的原则。教师岗位设置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和专业建设的需要,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人才资源保障。

(二)重点扶持和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科学设岗,积极扶持重点专业,兼顾公共课、基础课建设,努力促进特色专业建设,切实保证优势专业持续发展。

(三)突出业绩和兼顾历史的原则。强化业绩导向,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同时兼顾资历和历史贡献,鼓励以老带新,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整体优化。

四、岗位类别与等级

高校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分别为教师一至十三级岗位,具体对应关系见下表。

省聘

市聘

校    聘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员级

教师一级岗位

教师二级岗位

教师三级岗位

教师四级岗位

教师五级岗位

教师六级岗位

教师七级岗位

教师八级岗位

教师九级岗位

教师十级岗位

教师十一级岗位

教师十二级岗位

教师十三级岗位

五、结构比例与岗位管理

教师岗位主要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和岗位分级管理。学校按聘用权限组织教师岗位聘用。其中教师二级岗位由河南省组织聘用,教师三级岗位由信阳市组织聘用、教师四至十三级岗位由学校组织聘用。

教师三、四级岗位(含辅导员岗位,下同)按4:6的比例控制。教师五、六、七级岗位按2:4:4的比例,八、九、十级岗位按3:4:3的比例,十一、十二级岗位按5:5的比例控制。

六、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职辅导员还需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教师三、四级岗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至七级岗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八至十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一、十二级岗位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之间最低任职年限为三年。

(二)聘用条件

教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分别由国家和我省制定;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由信阳市规定;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条件见附表。

七、岗位职责与任务

教师岗位的职责与任务见附表;各级《岗位说明书》中的岗位职责、任务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八、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教师(含辅导员)岗位及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岗位任务等事项。

(二)个人申请。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另发),按要求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对应聘教师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组织评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出教师岗位(含辅导员)拟聘人员名单。

(五)核准拟聘人选。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教师(含辅导员)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教师岗位拟聘人员在全院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

(七)签约上岗。公示无异议,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位考核

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重在考核个人岗位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现有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均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其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高校教师系列,并与其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相一致,不一致的限期转评。专职辅导员已执行职员工资序列的,纳入管理岗位管理。

(二)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应聘进入相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并须在首个聘期内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聘期届满时仍未取得的,下一聘期将不再续聘。

(三)聘期内,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根据空岗情况,应聘进入相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

(四)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规定聘任并享受相关待遇;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在教师十二级岗位,考核不合格,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附表:

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


附表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

岗位级别

聘用基本条件

岗位职责任务

教学任务

教研科研任务(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1条)

教师四级

1.教授。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从事的科学研究取得重要学术成就。具有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4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专科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兼职管理岗位有突出工作实绩。

5.近五年教学质量考评优秀2次以上,或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

6.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专科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主持相关管理工作。

2.担任导师,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

3.积极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4.担任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3.获得省部级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4.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省级教学工程项目、省级重点教改研究项目;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教师五级

1.受聘副高职务满6年以上。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有公开的科研成果。

4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讲授过1门及以上课程,或兼职管理岗位有突出工作实绩。

5.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专科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主持相关管理工作。

2.担任导师,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

3.积极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4.担任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3.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4.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教师六级

1.受聘副高职务满3年以上。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有公开的科研成果。

4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讲授1门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兼职管理岗位有突出工作实绩。

5. 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专科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担任重要管理工作。

2.担任导师,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

3.积极培养青年教师。

4.担任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3.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4.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教师七级

1.已在副高岗位上任职。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任现职以来有公开的科研成果。

4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或完成兼职管理岗位工作任务。

5.近五年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每学年独立系统讲授1门专科及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担任重要管理工作。

2.担任导师,指导学生课外实践、技能竞赛或科技创新。

3.积极培养青年教师。

4.担任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主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3.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4.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6.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7.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为学校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30万元以上。

教师八级

1.受聘中级职务满6年以上。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有公开的科研成果。

4能够独立系统讲授专业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 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独立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担任重要管理工作。

2.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社会实践。

3.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4.定期到企业实践或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3.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4.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6.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以上奖励。

教师九级

1.受聘中级职务满3年以上。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

4能够独立系统讲授专业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独立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负责专项管理工作。

2.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社会实践。

3.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4.定期到企业实践或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5.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3.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4.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6.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教师十级

1.已在中级岗位上任职。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

3.能够参与教研科研工作。

4能够独立讲授专业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近五年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或兼职管理岗位并负责专项管理工作。

2.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社会实践。

3.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4.定期到企业实践或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5.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3.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完成人

4.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的完成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6.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教师

十一级

1.受聘初级职务满3年以上。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

3.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满1年以上。

4承担教学、辅导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 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良好1次以上,或受到校级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承担并完成规定的教学、辅导任务。

2.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3.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社会实践。

4.完成培训进修任务,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5.完成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获得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

4.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6.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教师

十二级

1.已在初级岗位上任职。

2.身体健康,师德高尚,作风正派。

3.积极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4承担教学、辅导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任现职以来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或受到校级表彰。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其以上。

1.承担并完成规定的教学、辅导任务。

2.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3.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技能竞赛、社会实践。

4.完成培训进修任务,提升教学科研能力。

5.完成组织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1.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

2参与撰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 获得校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

4.参与校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教学工程项目;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6.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参加校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

附表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和岗位职责任务

等 级

聘用条件

岗位职责任务

四级岗位

专职辅导员教师岗位首次聘用的的基本条件按照教师岗位规定执行。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为学生作2次以上素质教育报告;

7.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主持厅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五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市厅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为学生作2次以上素质教育报告;

7.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主持厅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六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市厅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为学生作2次以上素质教育报告;

7.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主持厅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

七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荣誉称号;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为学生作2次以上素质教育报告;

7.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主持校级或参与市厅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八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主持校级或参与市厅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教研或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九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集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6.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参与校级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科研课题;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

十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级集体(或个人)获校级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承担《形势政策》或《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或《军事理论》等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评教满意率较高;

6.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能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管理研究或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十一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级集体(或个人)获校级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二级岗位

1.全面履行国家规定的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

2.教书育人工作成效显著;

3.进行至少一次学生思想或学习方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4.所带学生班级集体(或个人)获校级以上综合奖;或所创造的工作先进经验或典型案例被媒体宣传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5.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附件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

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与首次聘用工作,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学校界定的从事辅助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或为教学科研提供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档案系列,工程系列,卫生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设岗原则

(一)提高质量,服务发展。以岗位设置与聘用为基础,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保障。

(二)总量控制,按需设岗。按照上级规定,合理核定我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根据学校整体发展的客观需要,确定最高等级、各级岗位比例结构和数量。

(三)规范管理,优化结构。加强规范化管理,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全面协调发展。

三、岗位设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实行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分为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四个层级共9个等级,即副高级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包括十一至十三级。

首次设岗聘用,学院按照五、六、七级岗位1.5:4:4.5,八、九、十岗位3:4:3,十一、十二级岗位5:5的比例,以及实验,图书、档案,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医疗卫生五个类别现已聘用在岗的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核定各级岗位数。岗位数按整数计算,多出岗位由学校统一调配。

四、聘用条件

(一)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满足相应岗位所需的职称、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近五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其他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至七级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八至十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除满足上述必备条件外,各系列岗位等级需完成相应的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详见附表1-5)。

五、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学校公布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及聘用条件、岗位职责任务等。

(二)个人申报:应聘人员填报《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另发),按要求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单位审核申报人的聘用资格和聘用条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四)组织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五)学校审核批准: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签约: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重在考核个人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考核工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附表:

1.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验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资料、档案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5.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卫生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附表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实验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岗位

等级

任专技职务及年限

聘用条件

岗位职责任务

五级

高级实验师10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独立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⑷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⑸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⑻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⑼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⑽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证书。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承担本专业实验课程教学工作,完成高技术含量实验任务,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革新或改进实验技术条件,主持并承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及对外开放;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主持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含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或装置研究课题),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4.独立指导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市厅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

六级

高级实验师≥5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3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独立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⑷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⑸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⑺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重点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⑻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⑼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⑽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证书。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承担本专业实验课程教学工作,完成高技术含量实验任务,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革新或改进实验技术条件,主持并承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调试、运行及对外开放;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含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或装置研究课题),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4.独立指导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市厅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七级

高级实验师

1.已在高级实验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高级实验师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承担本专业实验课程教学工作,完成高技术含量实验任务,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含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或装置研究课题),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4.独立指导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市厅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完成人;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

八级

实验师6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⑷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⑸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⑺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实验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⑻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⑼获得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⑽参加仪器设备的改造或研制2件以上,并被实验教学应用(校级鉴定)。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指导本专业实验课程,参与改进仪器设备性能,承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及对外开放;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参加科研、专业建设及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或负责实验室开放、主持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4.主持编写学院认可的实验指导书;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以上奖励。

九级

实验师3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1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结题;⑷在CN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⑸正式出版学术著作、译著或教材;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⑺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教学工程项目、实验教改研究项目的主要完成人;⑻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奖励;⑼获得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⑽参加仪器设备的改造或研制2件以上,并被实验教学应用(校级鉴定)。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指导本专业实验课程,参与改进有关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及调试、维护,检修,所负责实验室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参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3.参加科研、专业建设及实验教学研究项目;或指导实验室开放、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

4.参与编写学院认可的实验指导书;

5.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以上奖励。

十级

实验师

 

 

1.已在实验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实验师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 指导本专业实验课程,熟悉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性能并熟练运用;所负责实验室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教材;

3.参加科研及实验教学研究项目;

4.参与实验室开放、创新实验项目等。

5.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专业技能竞赛。

十一级

助理实验师3年

具备下列聘用条件之一:

1.发表实验教改论文1篇;

2.参加教改、科研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3.任助理实验师6年以上。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并下列任务中任意1条:

1.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独立撰写实验报告;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教材;

4.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专业技能竞赛。

十二级

助理实验师

1.已在助理实验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助理实验师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二级岗位。

完成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并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1条:

1.分管的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独立撰写实验报告1篇;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指导学生个人或团队专业技能竞赛。

十三级

实验员

具有实验员任职资格,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

完成单位分配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任务,独立撰写实验报告1篇。


附表2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资料、档案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岗位等级

任职及

年限

聘用条件

岗位职责任务

五级

副研究馆员10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⑷正式出版学术著作;⑸主持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⑹主持有关图书资料方面的业务工作,解决重要业务问题;⑺指导培养青年业务骨干。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主持有关图书资料、档案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解决重要业务问题。

2.主持省级学会有关图书资料、档案及相关学科的系统理论研究项目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3.参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

4.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六级

副研究馆员5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⑷正式出版学术著作;⑸主持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⑹主持有关图书资料方面的业务工作,解决重要业务问题;⑺指导培养青年业务骨干。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主持有关图书资料、档案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解决重要业务问题。

2.参与市级以上学会有关图书资料、档案及相关学科的系统理论研究项目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3.参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

4.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七级

副研究馆员

1.已在副研究馆员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参与有关图书资料及档案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解决重要的业务问题;

2.参与市级学会有关图书资料、档案及相关学科的系统理论研究项目或市厅级科研项目;

3.参编正式出版的专业著作;

4.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八级

馆员6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⑷正式出版学术著作;⑸主持校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⑹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能担任采访、分类、编目、咨询、编制书目文摘索引和流通、阅览和书库管理等工作。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系统掌握图书资料及档案相关专业知识。

2.独立承担文献加工整理或读者服务等工作。

3.积极开展图书资料或档案等专业的系统理论研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

九级

馆员3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研究论文;⑷正式出版学术著作;⑸主持校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⑹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有关业务;能担任采访、分类、编目、咨询、编制书目文摘索引和流通、阅览和书库管理等工作。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比较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及档案相关专业知识。

2.承担文献加工整理或读者服务等工作。

3.积极参与图书资料或档案相关专业系统理论研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

十级

馆员

1.已在馆员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掌握图书资料及档案相关专业知识。

2.参与文献加工整理或读者服务等工作。

3.参与图书资料或档案相关专业理论研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人文社会科学或管理科学研究项目。

十一级

助理馆员3年

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掌握有关管理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的工作方法和技能。

1.系统掌握一定的图书资料及档案专业基础知识

2.掌握有关的图书资料及档案工作方法和技能。

十二级

助理馆员

1.已在助理馆员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二级岗位。

1.掌握有关的图书资料及档案专业基础知识。

2.独立完成有关的图书资料及档案专业服务工作。


附表3: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岗位等级

任专技职务及

年限

聘用条件

岗位任务

五级

高级工程师10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3条:⑴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技术产品开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奖励;⑸获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⑹主持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被主管部门审核通过;⑺主持完成学校专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3条:

1.熟悉业务,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技术产品开发,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主持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4.主持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5.主持完成学院专项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六级

高级工程师5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技术产品开发,并获市级及以上奖励;⑸获市级及以上成果奖励;⑹主持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被主管部门审核通过;⑺主持完成学校专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熟悉业务,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主持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3.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4.主持完成学院专项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七级

高级工程师

1.已在高级工程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掌握业务知识,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主持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3.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4.参与完成学院专项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八级

工程师≥6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与校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⑸获校级及以上成果奖励;⑹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被主管部门审核通过;⑺参与完成学校专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掌握业务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参与完成学校专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3.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4.独立完成工程预算或独立审核决算并得到认可。

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九级

工程师≥3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⑷参与校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⑸获校级及以上成果奖励;⑹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被主管部门审核通过;⑺参与完成学校专项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掌握业务知识,解决工作中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积极参与工程研究,撰写本专业调研报告;

3. 参与撰写大型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4.独立完成工程预算或独立审核决算并得到认可。

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十级

工程师

1.已在工程师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完成下列任务中任意2条:

1.掌握业务知识,解决工作中问题,完成学院建设任务;

2.参与撰写本专业调研报告;

3.参与撰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4.参与完成工程预算或独立审核决算并得到认可。

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或参与市厅级以上专业研究项目。

十一级

助理工程师≥3年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1.参与工程建设、仪器操作维护等工作;

2.参加施工等现场管理。

十二级

助理工程师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承担所在单位规定的岗位任务

 


附表4: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系列岗位

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岗位等级

任专技职务及

年限

聘用基本条件

岗位任务

五级

高级职务10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3条:⑴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主持制定了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⑸撰写本专业的分析报告,并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应用。

完成下列任务3项以上:

1.熟悉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状况,指导或主持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本职岗位任务;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

4.主持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

5.主持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六级

高级职务5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主持制定了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⑸撰写本专业的分析报告,并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应用。

完成下列任务3项以上:

1.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状况,指导或主持参与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所分管工作无差错;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

4.参与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

5.主持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七级

高级职务

 

 

1.已在高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完成下列任务3项以上:

1.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发展状况,指导或主持参与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2.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

4.参与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

5.参与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

八级

中级职务≥6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与制定了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⑸参与撰写本专业的分析报告,并得到本单位领导的应用。

完成下列任务2项以上:

1.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岗位工作无差错;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主持校级或参与市厅级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

4.参与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

九级

中级职务≥3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1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与制定了本单位相关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并经批准实施,取得良好效果;⑸参与撰写本专业的分析报告。

完成下列任务2项以上:

1.熟悉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遵守财经纪律,工作认真负责,胜任岗位工作;

3.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4. 主持校级或参与市厅级及以上本专业研究项目

十级

中级职务

1.已在中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1.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确保工作不出现问题;

2.参与本专业工作理论研究。

十一级

助理级职务≥3年

1.掌握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

2、能草拟一般的会计(审计、经济)制度、规定、办法,解释、解答会计(审计、经济)法规、制度中的一般规定;

3.能分析检查某一方面或某些项目的工作执行情况。

较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十二级

助理级职务

1.已在助理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二级岗位。

较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附表:5: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卫生系列岗位首次聘用条件及岗位任务

岗位等级

任专技职务及年限

聘用条件

岗位职责任务

五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3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或教材;⑸主持市厅级卫生科技研究项目;⑹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科技成果奖。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所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

4.参加市厅级以上卫生科技研究项目。

六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或教材;⑸主持市厅级卫生科技研究项目;⑹获得市级及以上卫生科技成果奖。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所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

4.参加市厅级以上卫生科技研究项目。

七级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已在副高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七级岗位。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所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和培养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教材;

4.参与市厅级以上卫生科技研究项目。

八级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2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或教材;⑸主持市厅级卫生科技研究项目。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二: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者教材;

4.获得市级以上卫生科技成果奖。

九级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中任意1条: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⑵有校级以上学术或荣誉称号;⑶在CN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⑷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相关学术著作或教材;⑸主持市厅级卫生科技研究项目。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所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者教材;

4.获得市级以上卫生科技成果奖。

 

十级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已在中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级岗位。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承担本职务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完成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未发生医疗事故;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

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3.参编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

4.获得市级以上卫生科技成果奖。

十一级

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遵守医德规范,具有熟练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

2.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承担医(护、药、技)师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

2.完成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

3.积极参与学术研究。

十二级

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1.已在助理级岗位任职,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新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第一个聘期一般聘用在十二级岗位。

聘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承担医(护、药、技)师应承担的医疗卫生任务;

2.完成分配的医疗卫生任务。

 


附件3: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管理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为建设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的管理队伍,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四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正校级、副校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其中四级、五职员岗位的设置及管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我校的管理岗位控制在学校岗位总数的10%左右。六级以上职员岗位数按照市委编办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七级以下职员岗位数按照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首次设岗聘用,以现有管理岗位数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设置。

二、岗位聘用条件

申请上岗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较好地完成相应岗位工作任务,并具备以下上岗资格。

1.六级职员岗位:现任副处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六级职员岗位。

2.七级职员岗位:现任正科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七级职员岗位。

3.八级职员岗位: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八级职员岗位。

4.九级职员岗位:现任科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执行初期工资期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可以申报九级职员岗位。

5.十级职员岗位:现任办事员的人员可以申报十级职员岗位。

三、聘用程序

管理岗位的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签约上岗等

四、岗位任务

(一)六级职员岗位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3.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年度任务及聘期目标的落实情况,保证年度任务及聘期目标按计划完成,使本单位整体工作有推进,工作创新有特色。

4.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带头做到廉洁自律。

5.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以及党委目标任务规定的本岗位其他工作任务。

(二)七级职员岗位

1.积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决定(决议)同分管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2.紧紧围绕本单位年度任务及聘期目标,按照职责分工,保证分管工作既要有序推进,又有特色创新。

3.协助主要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

4.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以及党委目标任务规定的本岗位其他工作任务。

(三)八级职员岗位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2.按照本单位年度任务及聘期目标的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既认真做好日常工作,又具特色创新。

3.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做到领导和教职工生满意。

4.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本岗位其他工作任务。

(四)九级、十级职员岗位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牢固树立为教职工生服务的意识,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2.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得到领导和教职工生认可。

3.完成《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本岗位其他工作任务。

五、岗位考核

(一)经批准的兼职人员,可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任期内以管理岗为主进行考核;所兼岗位教学工作按教学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相关要求适当减免,但不降低科研工作要求。

(二)各级职员的考核分别按照市委组织部、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附件4: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

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聘用和管理工作,加强工勤技能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率、专业化、社会化的工勤技能服务保障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信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分类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分别与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相对应。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首次岗位聘用时,我校设技术工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四个岗位等级。

二、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按照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结构合理、逐步规范的原则进行:

(一)工勤技能岗位数占学院岗位总量的6%左右,主要设置在院办、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原则上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二)根据学校实际,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设至二级,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数量,其目标控制比例为我校工勤岗位总量的8%左右。

(三)工勤技能三至五级岗位主要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有一定要求的岗位设置。其中工勤技能三级岗位的目标控制比例为我校工勤岗位总量22%左右。

三、聘用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拟聘人员,除具备:①遵守宪法和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基本条件及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外,各岗位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获得技师技术证书。能够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能高质量完成本工种工作任务,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关键性技术和工艺难题。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积极指导初、中、高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二)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高级工技术证书。能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熟练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能高质量地完成本工种任务,并能指导初、中级工提高业务能力。

(三)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获得中级工技术证书。能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能独立完成本工种任务。

(四)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能够独立完成本工种任务。

四、职责与任务

(一)拟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应认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熟悉本专业行业标准和规程,积极承担《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勤岗位的具体实际,对其职责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岗位说明书》,并在《岗位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聘用程序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签约上岗等程序进行。各岗位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由于历史原因,我校原有的工勤技能岗位比例相对较高,鉴于这种实际情况,对于已经取得相关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和职业资格、并兑现待遇的人员,首次聘用可申请聘用至相应工人技术等级。

(二)首次聘用后,工勤技能岗位实行考聘分离和评聘分离。新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在岗位有空余时,可以申请聘任晋级,但其考评的工种须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或相近。过渡期满,岗位超出结构比例控制没有空余时,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在超结构比例10%以内实行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退三进一,以及竞争上岗、低聘、缓聘等办法解决。

(三)首次聘用后,因工作需要在校内不同技术岗位之间调动的技术工人,调动在相近技术工种的,原岗位技术等级、职业资格可作为聘岗条件使用;工种变动到性质不同的技术工种工作的,须按新岗位工种重新申考技术等级。

七、岗位考核

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工作主要由各单位组织,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根据聘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岗位调整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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