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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018年08月24日 11:25  点击:[]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为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河南省高等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豫高发2009〕28号)和《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校长办公会议所议事项在充分征询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明确决定,决策应充分体现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参加会议。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五条 研究或决策某一问题时,分管校领导应到会。因特殊情况分管校领导确不能参加会议,相关议题可以缓议。

第六条 对于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有涉及本人或其亲属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校领导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  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九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信阳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赋予校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为:

(一)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审议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研究学校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合作、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学校重大基建、维修与采购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校际间合作办学项目等;

(五)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和借贷,以及以学校名义购置、转让、交换、出租或承租任何不动产等;

(六)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研究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行政文件以及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和其它协议;

(八)研究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实施的重要行政奖励或处分,以及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九)传达上级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

(十)根据党委会议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决策,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一)审议学校专题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所形成的建议方案;

(十二)通报交流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十三)研究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议处理的突发事件;

(十四)研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属校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议题确定

第十条  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应由各部门事先报告主管校领导同意,由主管校领导在《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表》上签署意见,校领导也可直接提出议题。议题表一般应于会前3个工作日送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后报校长或主持会议的校领导决定是否列入校长办公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 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相关部门应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提出建议方案;对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相关部门要积极沟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建议方案。会议不研究分管校领导职责范围内能够协调解决的议题、意向不明确的议题、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未进行调研论证的议题和临时动议的议题。

第十二条  属于学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如需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应先经过学术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先进行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征求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意见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第十四条  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先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再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第十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并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十六条 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特别复杂的问题,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由主管校领导提前向会议组成人员通报,经过充分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第五章  材料报送

第十七条  对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均须由相关部门提供汇报材料。汇报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内容包括:议题背景情况(议题简述、调研论证情况、政策依据等)、需讨论决定的事项、建议方案等。凡属规章制度、政策性文件等,需包括起草动因及依据、征求意见的范围和过程及意见采纳情况、重要内容说明等;若是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的,要说明其异同。

第十八条 议题汇报材料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印制,应至少于会前1个工作日报送校长办公室。会议原则上不研究汇报材料准备不充分的议题,若议题涉及保密事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难以提前报送的,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可将有关材料直接带到会场。

第六章  议事程序

第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应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二十条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其程序为: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简要报告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需要时可由主管校领导作补充说明。与会成员就该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讨论。会议主持人归纳、集中与会成员意见和建议并作出明确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关系到学校发展方向或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行政工作议题,校长办公会提出方案,报党委审定后,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与会人员不得在会后发表与会议决议结论不一致的意见。

第七章  决议执行

第二十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以会议纪要等文件形式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校长办公室根据授权及时将会议内容向缺席人员通报。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将会议议决事项和讨论情况以任何形式外传。

第二十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落实。明确由部门负责的,由校长办公室主任传达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主管校领导。

第二十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校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的决议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对决议的办理情况,校长办公室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

第二十七条 在情况发生变化或执行决议过程中出现新问题,不适宜或不可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由主管校领导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复议。紧急情况需临时调整原决议,须由校长在征求有关校领导意见后进行调整,但应在下次校长办公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校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包括收集议题、拟制议题、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有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等。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程》(信职院〔2006〕10号)即废止。

 

 

附件: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表

 

 

 

 

 


附件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表

                                         

议题名称


议题提出人


议题汇报人


议题

主要

内容


主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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